14.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常见劳务关系?

答: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双方的关系实质以及双方主观认识来综合判断。

中国个人经营的个体户很可能是劳务提供者,例如个人经营的建筑设计师、脚手架工、焊工welder、以及个体经营的电工水管工等。当然如果这些个体经营者以公司名义经营,就更属于劳务提供者了。

目前新兴的互联网平台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法院主要仍然考虑双方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从属性以及双方约定考虑双方的关系。例如,灵活松散管理的工作模式一般属于劳务关系。1 内蒙赤峰市中院(2019)内04民终4645号,赤峰云速跑腿服务有限公司与卢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对于互联网平台用工应坚持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进行识别,又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和缔约自由。本案中,卢某从事兼职工作,是否提供服务有自主性,自己提供交通工具,工作自由,卢某与云速跑腿公司从属性较弱,尤其是双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应予尊重。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欠妥。”抢单类型的业务一般属于劳务关系,但有相对严格管理的送货送餐等服务也可以是劳动关系。2 福建福州中院(2019)闽01民终4093号,张加寿、福州市台江区驰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从该约定看,乙方张加寿取货、送货是甲方安排的任务,这与兼职美团外卖骑手的自主抢单有着本质区别。”

从判例法看,地产中介一般不属于劳务提供者,而是公司雇员。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桂01民终984号 ,广西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方奎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闽02民终1498号,厦门苑中苑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罗奕泉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按场次计酬的电影放映工也可能是劳务提供者。4 安徽阜阳市中院,(2018)皖12民特19号,临泉县鑫影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于汝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于汝林自2010年5月份起至2019年1月与临泉县鑫影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双方约定按照放映电影的场次计算报酬,双方形成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仲裁事项。”清洁工是否属于劳务提供者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清洁工以单位安排的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受到单位的严格管理,则属于劳动者;但如果清洁工可以自由安排清洁时间和人员,且为多家公司提供服务,则属于劳务。

其他属于劳务关系的还有:外国公司代表处直接聘请的员工、个体老板雇人提供服务、农村个人承包(例如养殖种植)、农民工按天计算的劳务、小工等。5 广西南宁中院,(2021)桂01民终7300号,广西瑞禄元科技有限公司与刘德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生活中常见的劳务关系,就是做小工,比如个体老板,承包产业化的养殖,农产品种植,农村居民提供劳务一天多少钱,这就是典型的劳务关系。”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家政人员、帮工学徒、农村承包户的帮工等也都属于劳务提供者。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二条。

总之,判断一个工作人员是属于劳务提供者还是雇员有时边界不是很清晰,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关系的实质因素例如对工作人员的控制程度(或劳动者的人身依附程度)和一体化程度,以及双方约定和认识的关系性质作总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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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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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赤峰市中院(2019)内04民终4645号,赤峰云速跑腿服务有限公司与卢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对于互联网平台用工应坚持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进行识别,又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和缔约自由。本案中,卢某从事兼职工作,是否提供服务有自主性,自己提供交通工具,工作自由,卢某与云速跑腿公司从属性较弱,尤其是双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应予尊重。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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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福州中院(2019)闽01民终4093号,张加寿、福州市台江区驰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从该约定看,乙方张加寿取货、送货是甲方安排的任务,这与兼职美团外卖骑手的自主抢单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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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桂01民终984号 ,广西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方奎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闽02民终1498号,厦门苑中苑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罗奕泉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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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阜阳市中院,(2018)皖12民特19号,临泉县鑫影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于汝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于汝林自2010年5月份起至2019年1月与临泉县鑫影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双方约定按照放映电影的场次计算报酬,双方形成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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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中院,(2021)桂01民终7300号,广西瑞禄元科技有限公司与刘德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生活中常见的劳务关系,就是做小工,比如个体老板,承包产业化的养殖,农产品种植,农村居民提供劳务一天多少钱,这就是典型的劳务关系。”
  •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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