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法鼓励用人单位与新入职以及在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但劳动法的实务中,单位与新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形式。
但是,劳动法对在职员工续签合同则有不同的规则。如果用人单位在2008年以后已经和员工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员工已经在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0年,双方同意继续延续劳动关系的,单位就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后双方应当签订哪种合同,各地法院在实践中有不同做法,详细见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另外,如果员工入职单位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根据上述情况,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双方已经构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关系的,单位再根据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而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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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律师执业20余年,是科讯律所创办人,主要从事商法,包括劳动法、商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能以流利英语沟通。王东律师以其专业、细心和善良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