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这个条件也包括约定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化会影响员工上下班的时间和通勤成本。并且,如果这种单位地址搬迁构成了未向员工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的,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被迫提出辞职,并因此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是否构成前述的被迫辞职,首先需要看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否包含了单位搬迁到的新工作地点。如果是,则你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这是你自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拒绝前往双方已经约定的新地址上班。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该单位搬迁的地址为你工作地点之一,则总体原则是法院会审查该地址的变化对你的影响以及单位采取的弥补措施。如果单位搬迁距离过远,且单位未提供相应的措施例如交通补贴或通勤车的,则你被迫辞职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1 安徽石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张凌志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民申3218号。因该工作地点调整过远,安徽石强材料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履行了相应的协助义务,故法院判令经济补偿。深圳市前海天信九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史坤杰劳动争议再审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粤民申13716号。反之,法院可能认为单位已经尽力消除地址搬迁对你的不利影响,你的辞职属于个人原因单方面辞职,不属于被迫辞职而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部分地方法院对此有一些具体的审判指导意见或判例。例如,2015年的深圳市中院的指导意见规定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情形不支持员工辞职的经济补偿金请求。2 201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80条。珠海市中院也有判例认为同一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搬迁不构成员工被迫辞职的条件,3 刘妙华、黄广明、张国球、冯伟超、珠海市松立电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审查与审判监督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粤民申6391-6394号。但广东省高院有判例认为虽然在同一城市内搬迁,如果距离过远的也构成工作条件变化,员工被迫辞职的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4 广州经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何桂平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民申10250号。
本文是本所新书《中国劳动法实务简明问答》(一本以判例回答“我该怎么办?”的书)的一篇内容。该书将很快在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以下为本书预览电子版,敬请赏阅!谢谢!
王东律师执业20余年,是科讯律所创办人,主要从事商法,包括劳动法、商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能以流利英语沟通。王东律师以其专业、细心和善良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