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员工可能因为违法离职,或者离职后违反约定的合同义务而导致承担赔偿责任,其包括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员工没有根据法律规定辞职造成了单位损失。这种情况包括员工在在试用期内没有提前三天,在正式合同期内没有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当赔偿的关键问题在于单位是否有实际的直接损失以及员工辞职行为与该损失是否有因果关系。见我公司员工辞职当天就离开造成了我们损失。他应当公司赔偿损失吗?
第二种情况是员工未遵守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而应当根据该协议支付违约金。员工赔偿义务的主要问题包括培训范围、培训费和违约金的认定、服务期约定的合理性等。请参见我违反了与单位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的服务期规定提前辞职了,我应当赔偿吗?
第三种情况是员工侵犯了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果员工接触了单位的商业秘密,无论其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员工都有义务保守该秘密,不得违法的窃取、披露和使用该商业秘密,否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请参见用人单位怎样保护商业秘密?
第四种情况是员工违反了与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竞业限制是法律允许的单位为预防性保护其商业秘密而限制离职员工从事竞争行业的措施。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能需要向单位承担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责任。请参见什么是竞业限制和竞业限制违约责任?
与在职员工的赔偿责任不同的是,离职员工对原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责任,不再受劳动法下对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义务的限制性保护。
本文是本所新书《中国劳动法实务简明问答》(一本以判例回答“我该怎么办?”的书)的一篇内容。该书将很快在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以下为本书预览电子版,敬请赏阅!谢谢!
王东律师执业20余年,是科讯律所创办人,主要从事商法,包括劳动法、商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能以流利英语沟通。王东律师以其专业、细心和善良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