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目前国家及地方有哪些关于退休年龄规定及可参考司法案例?

答:见以下国家法规、司法判例以及广东省、辽宁省、福建省、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等地的地方法规。

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的办法》(粤人社规(2019)1号第三条第(一)点第2点规定:“有关女干部、女工人的认定,按照《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粤劳薪(1999)1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55周岁,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

利优比(大连)机器有限公司与徐花善劳动争议再审案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辽民申3198号,该案中现岗位按照合同约定的管理岗位确定。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第一条第(七)款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有关情况的复函》(渝人社函〔2015〕118号)中明确:“各类企业已经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了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女性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由企业界定管理岗位和非管理岗位;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第五十五条:“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

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及具体区分标准: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发(2019)4号《关于完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

深圳市中院(2016)粤03民终22042号。李某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该案中李某原以干部身份内退,现任职质量管理经理,法院认定应当以现任职务为准认定其为干部。

广州市旺记饮食服务有限广东省花都市(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4民初12031号。公司、陈新意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指出:“陈新意在该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依上述规定,不论此前陈新意以何身份参保,均应以现岗位确定其身份。离职前陈新意的岗位为管理岗位,故其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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