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种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你用人单位解除你劳动合同的理由来判断。具体可以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单位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解除通知必须在试用期满时或之前作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是在试用期满后的合理时间内通知员工的,仍然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方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1 赵雷、江西冠豪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赣10民终708号。单位于试用期到期后通知员工不予录用,单位在诉讼中主张该解除的原因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法院最后认定试用期解除合法 。
第二种情况是员工的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2 劳动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理由包括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多重劳动关系、员工犯罪、合同无效等。在这种情况下,说明用人单位已经默认了员工不存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从而该员工已经成为正式员工。因此对该员工的解雇是否合法,就要看单位对该员工解雇的实体理由是否成立、单位解雇时是否遵循了合法的程序。
单位当然可以试用期未到期前任何时间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辞职,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提前预告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各地法院的判决一般认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即时解除权。3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89号,上海良虹印务有限公司与唐某起劳动争议案。“《劳动合同法》为此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钟文成与融创(北京)文化旅游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京03民终12016号(一审认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即时解除权,二审维持原判决。)李紫晴与RudyVanGelderen劳动争议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粤19民终6795号。“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正式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合同则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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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律师执业20余年,是科讯律所创办人,主要从事商法,包括劳动法、商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能以流利英语沟通。王东律师以其专业、细心和善良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