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我老板解雇了我,但现在却说我是自己辞职的。我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前后双方关系经常恶化,往往出现双方都认可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对解除原因劳动者主张是单位解雇,而单位则主张是劳动者辞职。双方对此各执一词,难以判断。

显然,不同解除方式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毋庸置疑,如果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解除系由单位作出,那么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不合法,就会产生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严重后果。而如果法院认定是劳动者辞职,则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断劳动关系解除的方式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法院目前的做法是区分不同情况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有明确证据的解除,包括明确的解除方、解除过程和原因相对清楚。这时法院一般就会依据证据例如员工的辞职信、单位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并结合案件的是非曲直进行判定。这是相对简单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清晰的协商一致解除,即用人单位提出,员工同意的解除。例如单位劝说员工辞职,员工也随后提交了辞职信。1 桂林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曾良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桂市民四终字第627号。单位因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劝说员工辞职,后员工提出辞职,法院认为这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也相对简单,只需要查明事实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而单位同意辞职的解除,应当属于员工单方面辞职,而是协商一致解除。

第三种情况是最难解的情形:双方对劳动关系解除原因各执一词。典型的是单位主张员工系自己辞职或放弃岗位,而员工则主张是单位解雇,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司法实务很大可能是妥协性地推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 马正聪、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民申117号。“由于双方对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各持一词,且无证据证实……本案视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黄志先、长丰县甄庙医院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民申732号。刘汉波诉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最高法民监35号,员工回老家过春节未请假属于无故缺勤,一个月后返回单位遭到拒绝,法院认定这种情况属于单位提出员工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四种情况是双方在劳动关系中长时间僵持和反复争议,各执一词,最后终于结束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法院也很可能推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比较典型的是员工因为疾病或工伤职业病等原因长期待岗,双方反复争执。3 辽宁大隆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诉谷英雪劳动争议案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辽审一民申字第1293号。胡某某、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粤民申3273号。融林塑胶(福建)有限公司、孙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闽01民终5328号。单位虽主张员工提出辞职但未能证明,法院认定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三个月后双方解除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种情况是双方在劳动关系解除中都有过错,法院为公平起见推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例如在2020广东省高院蔡武强一案中,单位对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并未解雇而是降职处理,但因4个月后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单位再以原先的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关系。法院认为该案中双方都有过错,推定协商一致解除较为公平。4 蔡武强、华润混凝土(湛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民申8268号。员工有伪造签名虚假报销的行为但单位只是对其降职,后双方矛盾继续,4个月后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认定协商一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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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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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曾良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桂市民四终字第627号。单位因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劝说员工辞职,后员工提出辞职,法院认为这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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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正聪、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民申117号。“由于双方对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各持一词,且无证据证实……本案视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黄志先、长丰县甄庙医院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民申732号。刘汉波诉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最高法民监35号,员工回老家过春节未请假属于无故缺勤,一个月后返回单位遭到拒绝,法院认定这种情况属于单位提出员工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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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隆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诉谷英雪劳动争议案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辽审一民申字第1293号。胡某某、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粤民申3273号。融林塑胶(福建)有限公司、孙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闽01民终5328号。单位虽主张员工提出辞职但未能证明,法院认定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三个月后双方解除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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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武强、华润混凝土(湛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民申8268号。员工有伪造签名虚假报销的行为但单位只是对其降职,后双方矛盾继续,4个月后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认定协商一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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