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答:工作任务合同和非全日制两种劳动合同仍然具备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依附性的特征,这与相对独立平等的劳务合同有本质区… 更多内容…
答:工作任务合同和非全日制两种劳动合同仍然具备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依附性的特征,这与相对独立平等的劳务合同有本质区… 更多内容…
答:劳动法实务的日常生活中的特殊劳动关系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情形: 第一种是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产生的特殊类型。… 更多内容…
科讯律师事务所王东律师、赵鹏律师的力作《中国劳动法实务问答》现已初步完稿。王东律师与赵鹏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法律… 更多内容…
在中国的外国公司的职员或经理如果没有办理个人信息出境的登记而向境外母公司提供其他人的财产信息、短信内容25条的,就可能构成犯罪。但只要外国公司尽快办理备案登记就应当可以做到合规,就不会存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甚至是出现情节严重而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更多内容…
中国过去从未有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从个人到企业到政府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都非常淡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后,政府很可能会对该法律的执行将会采取循序渐进的处理方式,对初次违法的以警告、责令改正为主。但是需要注意,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更多内容…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个人隐私,因此个人信息主体就有权向违反该法的行为人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更多内容…
外国公司代表处、外资企业有担心签订标准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可能会泄露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任何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办理登记备案确实要向中国政府披露国外的关联公司、供应商或客户。 更多内容…
签订合同与登记备案的流程是根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的规定。总的来说,我们建议企业至少预估三到四个月的准备时间,以充分安排和完成下述工作。(一)事前评估: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更多内容…
现在很多企业都与境外客户、供应商或母公司有密切沟通联系。公司的经理可能会跟母公司谈到某个员工患病请病假,也可能报告一个客户个人的事情。这就潜在地可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跨境提供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在中国的企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三种路径之一。 更多内容…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填补中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空白的立法。欧盟于2018年通过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简称“GDPR”)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隐私和尊严。中国的《信息保护法》第一条规定该法的目的是保障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更多内容…